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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这妖怪不对劲-我复活但是可以当我没活男女主角分别是朱厌热作者“夏周三”创作的一部优秀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我叫青是青城山所有妖怪都曾经寄予厚望的战国大为什么是曾经?因为他们将我从无生涯底捞上来才发现我废这就是那个让人闻风丧可引动整个山海破天逆行的战国大妖?破天逆行没什么好下我耸耸肩: 我在涯底听经千早都学乖不仅肉体精神更叛那都是很久远的事狐妖小红不甘心地问: 大你真的甘心在这旮旯角落窝囊一辈子?自从地星成了宇宙基基因管理
主角:朱厌,热门 更新:2025-06-05 18: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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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曾经?
因为他们将我从无生涯底捞上来后,才发现我废了。
这就是那个让人闻风丧胆,可引动整个山海经,破天逆行的战国大妖?
破天逆行没什么好下场。
我耸耸肩: 我在涯底听经千年,早都学乖了。
不仅肉体废,精神更废。
叛逆,那都是很久远的事了。
狐妖小红不甘心地问: 大妖,你真的甘心在这旮旯角落里,窝囊一辈子?
自从地星成了宇宙基座,基因管理局统领一方,我们妖怪连庇身之所也失去,仅剩的那一点荒郊野岭,都经常有机关鸢出没,四处收集信息。
我没告诉他们,我失忆了。
当妖怪统领风骚的那些年,我不太有印象。
我只记得我是越国人,
住在水骨城,城中竹篱为墙,蒹葭作障。
越人崇蛇,我家旁边有一间蛇母祠。
所以我推断出一个结论:
我其实是纯正的人族,后来被妖怪占了窍,才逆行倒施,做出很多逆天的举动。
我认真坦然地点了点头: 这不叫窝囊,叫躺平。
你们岁数小,根本不懂什么叫枪打出头鸟,低调才能活得安逸。
拥护战国大妖的兵们,纷纷失望离去。
他们一走,我的口粮也没了大半。
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只有一些临产孕妇走投无路,被强大的部落驱逐,投奔至青城山。
久而久之,青城山从庇佑所成了名副其实的妇幼保健所,让本不富裕的日子,雪上加霜。
穷则思变。
为了口吃食,我回了故地——
临安城。
我曾答应过一个人,死生不复回来。
上巳节,涌金门外。
我静默地坐在河边,把妖生轨迹都捋了一遍。
无生涯底的记忆很淡漠,我不记得发生了什么,灵识归入太虚,就可以视作是死透了。
可那些脆皮妖怪不信邪,竟然复活了我,满心希望地跟我说什么复兴大业。
我抚了抚干瘪的肚子,没有记忆,也根本搞不清状况: 我们妖怪只对吃的感兴趣。
良久的沉默后。
脆皮们说我说的没毛病,
兔妖卯娘甚至细心地摘掉我乱蓬蓬的头发里的枯树叶子,让我看上去十分光洁体面。
卯娘: 大妖想吃什么?
战国大妖——在无生涯底沉睡的一千年里,外界广为流传的名字,叫这个。
他们说我流窜各国,杀人无数……
温顺的日头,看谁不爽就干谁,那暴躁的日头,闭着眼睛瞎干,简直贪得无厌。
食人脑花,只吃最嫩的那口,吸溜一下就没了。
没想到沉睡的这一千年,我竟承受着这样天大的冤屈。
事实上,我从没吃过人。
可能是死得早,死人不会说话,无从辩驳。
于是乎,什么锅都让我背了。
但看着脆皮们一双双期待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试图从我脸上找出一抹凶神恶煞、阴狠无比的痕迹,又怕他们误会我,再一铲子给我掀下无生涯。
不能再吃这种被人误会的亏了。
我龇牙问道: 准备了什么小点心?
狐妖小红兴奋道: 朱厌一直远洋捕捞,作恶无数,最合大妖胃口。大妖,先去吃了他?
我怔然: 朱厌?
没错,就是贯匈国的那个朱厌。狐妖小红特别强调了一下地域,生怕我睡太久,糊涂了,认错捕猎对象。西陵大魔头。十六岁横杀贯凶国,同类相残,如今身边就留了两个奴婢抬轿子。
贯匈国是《淮南子》中记载的海外三十六国之一,其民称作穿匈民,有一个贯穿胸口到背后的大洞。
尊者去衣,令卑者以竹木贯胸抬之。
穿匈民天生没有心脏,所以极不容易死。
他们要我吃了朱厌,是因为他远洋捕捞,要求这些灵力不强的脆皮小妖们给他上贡。
有时候是鱼翅,有时候是穿山甲的脚指甲,还有熊掌、蜂王的毒针、鹿鞭、燕窝……
这个朱厌,当我们青城山是菜市场呢
大妖,我们就盼着你能铲除这个祸害,痛扁一顿,游街示众,让他把吃了我们的悉数全都吐出来
是啊,如此一来,我们青城山也算扬眉吐气了。旁人惧怕大妖的实力,不敢再有欺侮。
看来这个朱厌如今衣食无缺,比起青城山的猪猡们,他实力雄厚,是个好大腿。
颇有我当年的几分丰姿。
想到这里,我决定去找朱厌。
同流合污。
新生代的妖怪们不知道,我和朱厌是老相识。
还同居过一段时间。
这是我漂泊无依的妖生,最值得回味的日子。
因为朱厌对吃的很有研究,五花门,他厨艺很好,又擅打猎,把我的嘴也养刁了。
我俩经常在一块儿研究好吃的,圈子里还有不实传闻,说我是他养的金丝雀。
我让他解释。
朱厌却很认真地说: 我不吃金丝雀。
我愣了一下,差点忘了自己是青蛇,是和泥鳅、黄鳝一样美味的爬行动物。
我后背凉飕飕的: 嫌雀儿不好吃?
什么好不好吃的。我吃它们的器官,是为了把胸口填上。
他的手从前胸穿过后背,吃得足够多,这个洞就会被填实,会长出心脏,届时,我就不再是穿匈民,会是一个正常人了。
我问: 然后呢?
朱厌瞪了我一眼: 哪有什么然后?你别总问然后。这又不是炒菜,哪有然后。
我们就这样没心没肺地整日腻在一起,研究吃食花样。直到后来吴国被灭,他去见了心上人最后一面。
然后,再也没回来。
让我想想,我们当初是怎么认识的?
我本是越国防风氏的后人,姐姐青雏被楚人欺辱,我投河后,与蛇妖结契,成为山海经中的妖怪青蛇。
变成妖怪的我不能再陪在姐姐身边,混迹市井时,遇到了朱厌。
他当时被秦人给捉了,关在一个笼子里, 供人观赏。
他那年十四岁,一袭长发及膝,肤色雪白,倒像个女孩儿, 长期营养不良,又瘦又小, 跟只猴儿一样,蹲着身子,有意用膝盖挡住胸前那片空洞。
脖子上拴着很粗的铁链子。
我想起来了,我是在菜市场遇到的朱厌。
他生病了,一日日瘦下去,快要病死时被卖到菜市场。
有人路过时, 肉贩子便啪啪地拍着他的屁股,大声吆喝价钱。
案板上的刀就立在距离在他头部三公分的位置。
有人看了一眼, 挑挑拣拣道: 瘦的皮包骨,都没多少肉, 优惠点吧。
肉贩子提了刀,喉咙里嗬了一口道: 肥肉才便宜, 精肉贵。你看看,喜欢那块?
朱厌始终睁着眼睛, 他好像那种从小就不害怕打针的小孩,勇敢地像个小大人。
我和他对视了一眼。
我在对面的摊位卖莲藕, 生意很不好,我吃这些东西已经快吃吐了。
很显然,我没有余力救他。
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后,他眼睛里最后一抹生机也落了下去。
那人讲好价钱,决定要买的时候,我抱着仅剩的一筐莲藕挤了过去: 我跟你换。
你这莲藕都烂了, 最多只能买点排骨。肉贩子毫不留情。昨天叫你不买,今天肉价又涨了。
涨涨涨涨, 肉又不是金子。
有什么好涨的。
我捂着饿瘪的肚子,从腰间取出唯一的盘缠——从乱葬岗死人嘴里敲下来的金牙。
这样,够了吗?
当初, 我用一颗金牙买下了朱厌。
一千年,连本带利,应该够我买一座蛇母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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